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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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印发水电站清理整治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1-08-26 浏览次数:132
日前,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福建省水电站清理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1〕38号,通知指出:
涉及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或缓冲区、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违规水电站,限期在2022年底前退出;
审批手续不全、影响生态环境的水电站,限期在2022年底前完成整改;
允许正常运营的水电站要持续完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提升运行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流域生态环境质量。
(信息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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